我不想去追究這樣的快樂是不是假象,反正分離是必然的結果。與其去追究那麼多,不如好好享受當下的甜蜜。

我寫了四十一天的【戒愛日記】,我戒了,但還是愛。我從來沒有動搖愛他的念頭,所以「戒」不過是對愛更加渴求罷了。

後來,我還是寫了那篇徵文,還是接受了雜誌的訪問。趁他還在我身邊,我們還有愛時。那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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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