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



1.期限以一學期為單位,期滿雙方滿意得以續租。
2.退租時不得損壞原先設備。
3.不得招待異性入屋。
4.不可無故失聯。
5.租賃期間不可轉租他人。

* 契約書內容中若有更改處,雙方要加蓋印章或共同簽名,以防止未來發生糾紛情事。












「契約可以接受嗎?」

「嗯。」

「那簽名吧。」











我簽下了我的名字,帶著輕便的行囊,入住了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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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