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不是不能復合,而是必須先解決分手前的歧異再談。
新聞:「女星7月認愛富二代男友,小倆口時常高調曬愛,未料9月就宣告分手。10月因有喜火速和男友復合,現正安胎中。」
會分手不外乎以下的原因:任性、誤會、無法包容對方、不夠愛對方、個性和價值觀差異過大、外部因素干擾⋯⋯
愛的高調的人總以為兩個人可以長久下去,才急著昭告全世界,就連分手也無法低調。現在又因為意外發現懷孕,而又復合在一起。只要沒有解決當初兩人分手的原因,孩子的出現只會更強調兩個人的差異,吵得更兇而已。
有些夫妻感情冷淡,想要生小孩來增加兩個人的話題,根本搞錯方向!生孩子是不可逆的行為,出生之後更需要夫妻兩人同心協力的照顧與支援,只要一方自私,一定會讓另一方累到崩潰。
不要拿懷孕就要結婚來當復合的藉口,當初怎麼沒想到好好避孕呢?
新聞: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119001186-2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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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