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很小的時候就對文字很感興趣。

還沒上幼稚園前,我就已經會寫字。

不知是否遺傳自家學,

祖父、舅舅都是學問淵博的中醫生兼私塾教師、阿姨則是國小老師。

阿姨的養父是老家最大寺廟的住持,我的三叔公也在此為人解詩籤。

我很喜歡到廟裡看光明燈和刻在牆上贊助者的名字,

常纏著住持和三叔公問那些字怎麼讀。

我會寫字後開始在廟裡幫忙信眾登記安太歲和光明燈,

小小的我只覺得寫字很有趣,可以知道一些好奇怪的姓氏,

才六歲就會寫字也常得到讚美,雖然字跡潦草,也常常將部首亂放。

不過這也可視為我對於文字的啟蒙。

童年閒暇時,我幾乎都是朝圖書館跑﹔去親戚家也一樣,寒喧之後便往人家家裡的書房鑽。

我喜歡將自己浸在無聲的文字世界中,任由一個個鉛字組成的風帆帶我冒險。

童年遊戲對我而言太單調,和玩伴遊戲時我總是分心,

常常在躲貓貓時開始幻想故事情節,以至於忘記正在進行的遊戲和回家時間。

玩伴總是抱怨我不夠配合或反應遲鈍,不過他們都愛聽我說故事,

那些徘徊在我睡眠的夢或是憑空幻想的故事。

故事隨著我誇張的聲音和表情敘述,他們便隨著故事的起伏屏息寧聽。

他們是我第一群聽眾,我第一次感受到說故事的滿足。

上了小學開始有作文課,我的幻想和文字得以找到寄託之處。

每回我的作文總是被老師稱讚,我對創作也就更加喜愛和肆無忌憚,

從學校發的作文簿延伸到自己購得的稿紙,一些荒誕不經的、光怪陸離的故事於焉產出。

我看來不羈,卻絕對地臣服文字和書籍。

我可以為了看書,不看電視不遊戲,然後深深滿足書籍所帶給我的奇幻空間。

我常說,我的生活空間只要有書和紙筆便足夠,

為了閱讀寫作,我的身體很少感到累或餓。

文字對我而言不是精神食糧,而是真正的糧食。

第一次投稿,是受到一個討厭鬼的刺激。

國一時,那個男孩和我的作文成績總是勢均力敵,我們視彼此為強勁的競爭對手。

他比我高分的情況很少,不過只要他作文高我一分,就會囂張地拿著本子在我面前晃,

氣得我暗自發誓絕對不能輸。

國一的寒假前,他一臉悲傷地跑來告訴我,他要移民到加拿大了。

我聽了竊喜卻又對他悲傷的表情感到困惑,他是因為沒辦法跟我較勁而難過嗎?

接著他又露出平常囂張的表情,說他一篇小說已經投上某某學生周刊,要我加油。

寒假前一天,他便出國了。

下學期開學的第一週,我看見他的小說在學生周刊發表,

我腦海裡浮現他令我厭惡的囂張表情,我心裡想,絕對不能輸!

於是開始埋首創作,並且將以前厚厚的舊稿整理、投稿。

國一下之後,我開始陸續在報紙雜誌發表小說,

這不光是我唸私校的小小調劑,更重要的是我扳回面子的戰爭,

只是那個討厭鬼搶我一步發表,遠在異國的他也看不到我後來的風光。

後來升上高中,除了練就在上課時偷偷寫作的功夫,更迷上了背字典。

我翻著國語字典,一個字一個字看字義解釋和出處,

看到喜歡和有趣的字詞就抄在筆記本上。

從國一到高一我都在寫小說,沒有談過戀愛的我藉由文字描繪愛情的模樣。

高二開始寫散文,將惱人的理化專有名詞,

諸如「比熱」、「牛頓的運動定律」、「重力」延伸成文字創作的題材。

升上高三的暑假,我寫詩,短短兩個月寫了一百多首,

只因為我對自己承諾高三要封筆好好準備聯考。

第一次寫詩參加文學獎就受到首獎的肯定,

現在想來,這似乎是預言我會上中文系的一個徵引。

上中文系後我反而不寫作,因為理論告訴我文章應該如何架構,應該有寓意中心。

以前我的創作只是為了說故事,從來沒考慮過架構鋪陳和寓意,

我開始質疑自己的作品是否符合理論所說的「好的文章該有的模樣」,而怯於動筆。

幾乎有三年的時間,我無法單純為寫作而寫。

大二才開始談初戀。

以前創作是為了抒發對愛情的嚮往,戀愛之後,文字成了討好戀人的情話。

初戀談了兩年,刻骨銘心。

他離開後,我又重拾荒廢以久的創作,

寫我們共同的甜蜜記憶、寫他離去的我的撕裂和悲傷。

我將理論拋諸腦後,文字成為我情緒的出口,成為單純不過的發洩工具。

他走之後我一個人過,靠創作打發寂寞,靠著回憶取暖,將自己深深封鎖。

就像是幼年的我,只有文字是我唯一陪伴。

等我走出陰霾,已經是四年之後。

我睜開眼睛去看這荒謬的世界,才發現社會上上詭譎怪誕、狗皮倒灶的事每天都有,

這也引起我書寫的興趣。

我開始去認識一些新鮮的朋友,寫他們奇妙的人生﹔

我開始接觸報紙和電視媒體,寫他們扭曲荒唐的價值觀。

因為意識到生命苦短,我開始紀錄我過往人生的夢魘和奇想冒險。

就算是隻字片語也好,我只是深怕我哪天意外死了,世界忘記我的曾經存在。

蔡詩萍說:「寫作最大的樂趣在於和別人的共同經驗對談。」

想想文字的堆疊竟然可以成就一座情緒的城堡,真是妙不可言!

尤其是竟然可以從他人的文字得到共鳴,更是讓人感到窩心。

文字是我最忠誠的朋友,我只是想不停的寫,不停的寫,

然後覺得,

這就是我人生的一切,

就是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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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