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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一日】愛的理由

到底他有什麼可以讓我陷得如此深?如此不甘放手?好多人問。

好多比他條件更好的人出現,我卻從未將愛的比例全然轉移。我遇過鼓手、吉他手、提琴手、鍵盤手、歌手、畫家、詩人、舞台劇演員、廚師……,這些我所鍾愛的藝術領域,然而,他什麼都不懂,我卻最愛他。

我說過,我的愛有量表,可以估算我愛一個人幾分,他在我心中的地位幾分。他不是最搶眼的,卻是我最愛的。原因是,他有極巨大的,吸引我的特質。

我對他說過,我愛他只是因為他知道我愛他,並且極單純熱切地回應我他的滿足和愉悅:「妳對我真好。」、「妳好溫暖喔。」、「為什麼妳煮的東西都這麼好吃呢?」、「這地方好棒,謝謝妳帶我來。」……。於是我陪伴他、照顧他、計劃約會、坐夜車只為了看他一面,再如何辛苦都不足為提。他的單純與熱情成了我最大的動力。我不用他太多實體的回饋,他的笑靨,就是我最大的收穫。

這是那些擁有太多才氣和條件的人所不能比的。

我會愛他,直到他的單純用罄,抑或是我的生命用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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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