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於衣飾的要求很高,高到我很少逛街和看時裝雜誌,因為坊間的流行服飾都沒有辦法滿足我的眼光。我挑衣服不看品牌不信流行,只注重設計剪裁和質料。不夠特別的,不穿;不夠舒服的,不穿。所以我的衣服壽命都很長,汰換速度也很慢。我的衣櫥比一般女孩小,然而善於混搭卻常讓人有滿室華服的錯覺。不過因為我怕冷,冬天得穿上五件以上才會出門。(高中時更誇張,曾經穿十二件上課!在薄薄的制服裡塞下六件衛生衣。)如此密不通風的層層包覆,實在跟填充玩具沒兩樣,只好將華服的展演擺在夏天,愉悅地煩惱當天出門該展示裸背還是美腿。




從國二開始自費購買第一件衣服開始,我就非常慎選衣服與我的長久關係,比挑選情人還謹慎。我對衣服的嚴格標準在於考量適宜和其他衣服的搭配與否?(就像情人可不可以和我好友相處麻吉)我甚至常常思考:「如果失火我會帶哪一件衣服走?」「這件可否成為我衣櫥裡的最後一件必要存在呢?」如果真的好搭又美麗,我就會乾脆地付賬買下,開始經營我們之間的長久關係。




「如果失火我會帶哪一件衣服走?」有意外死亡焦慮正的我常這麼想。這個答案到高中以前都沒有改變。我最鍾愛的那件洋裝,也是我人生第一次自費購買的洋裝,一件淺藍色牛仔連身裙。它的設計俐落又俏皮,大腿上十公分的性感尺度適中,我穿著它出門總是充滿自信。它既是我自費購衣的起點,也是我中學青澀初戀的見證。後來那場初戀以單戀為結局草草作收,那件洋裝也成了我的愛情喪服。之後穿起它都會有股淡淡憂傷,縱使它美麗依舊。




「如果失火我會帶哪一件衣服走?」會來我雖然時常想起這個問題,但答案卻時常更異了:有時是我買的第一件旗袍,有時是我求了好久死黨才割愛給我的那條彩色的魚尾長褲,有時是陪我幸福過的粉紅肚兜,有時是陪我落淚的灰色長裙。真要我挑出一件最愛衣裳,我已經不能決定。或許經濟漸趨獨立,很少有看中買不起的衣裳﹔或許慾望已經壯大無法以一件衣服帶來滿足。又或許,最初的感動和珍惜,已經遺留在時間的某個月台,就像第一次購衣或是初戀,那般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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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