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12月出版的圖文書:《怪ㄎㄚ告解室》 博客來網路書店特惠中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15817

博正(dra)是個懶人。這是他自己說的。

「妳要相信我,我真的,真的很懶。」他誠懇的態度彷彿在爭取一個極為重要的頭銜。

我就像是個主考官:

「你個性滿積極,外表乾乾淨淨,名字也頗正氣凜然的。你,真的是個懶人嗎?」

「霏,是真的。我真的,真的超懶的。」

我揮揮手示意他作個簡報。他將兩手背在身後,開始侃侃而談他的懶惰事蹟。

我是個是懶人,不管在家在外都是。

即使家中有個愛嘮叨的老媽,也無法改變我的懶惰習性﹔

即使上頭有兩個愛漂亮的姐姐也無法改變我獨樹一幟的「懶人穿著」。

每當我在家,能坐就不會站,能躺就不會坐,家裡的沙發和床是我最常駐留的兩個地點。

因為我在家幾乎是坐躺著的,我的家人到現在還搞不清楚我到底有多高。

每次一看電視我就懶得動,我將飲料放在桌上,接一根長長的吸管含在嘴邊喝。

我習慣用腳按搖控器,即使腳趾常因為這樣抽筋痛得要死,

即使老媽把我罵到臭頭我還是樂此不疲。

我的衣服都是整套整套買,因為我懶得搭配,所以只挑有直接配好衣褲鞋襪的店面買。

如果沒有出整套的,那就一樣的衣服包三件,我實在懶得花時間挑樣式啊。

買鞋也是。因為腳比較大,很難買到喜歡又買得起的款式,

所以如果好不容易選到心儀的鞋子,我一定請店員打包兩雙一樣的款式讓我帶走。

高中時和同學出去常被誤認沒換衣服鞋子,讓我尷尬了好久。

為了怕我這種奇怪的習慣成為同學間的笑柄,我痛定思痛,詳列了一張搭配表:

今天穿A1加A鞋,明天穿B1加B鞋,後天再穿A2加B鞋......

雖然看起來只有兩種樣子,但是我保證那可是四件衣服在輪替的。我可是很愛乾淨的哩。

我這種懶人穿法終於在赴外地念書時被室友踢爆。

他總是奇怪為什麼我衣櫃看起來滿滿的,穿的衣服卻都是那幾件?

我覺得很難用言語解釋,便將衣櫃裡全部的衣服褲子挖出來給他看。

他傻眼了,問我為什麼要這麼作?(口氣好像我殺了個人似的)

我不知道要怎麼回答,只是楞楞的說:「因為我懶啊。而且這樣很方便不是嗎?」

雖然他聽完答案的表情不是很滿意,但也沒再追問。

不過就此洗刷了我不愛換洗衣服的冤情,也是一大進步。

他滔滔不絕自白後,認真地問我:

「霏,你說我這樣還不算懶人嗎?我連口琴發霉了都懶得擦,直接送給學長了。

如果我這樣還不懶,誰才算懶呢?」

我看著他洋洋灑灑的自白,幾經思慮下終於開口:

「好吧!你也算怪咖一枚,把你寫進書裡吧。」

「謝啦!」懶惰的他懶得多跟我說其他客套話,只是簡短的用腳趾打下這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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