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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戀愛該細水長流好呢,還是精采刺激比較刻骨銘心?通常這兩種極端都各有愛好者支持。不過在我看來,人生,一定要兩種都嘗試過才行。因為不管碰見哪一種極端愛情,都會讓自己羨慕另一種沒有得到的典型。

大學時遇見的學長,溫柔浪漫,讓我擁有了夢寐以求的「學生時代的戀情」。我們每天一起上下課,夏天共吃一盤刨冰,冬天一起洗菜煮火鍋吃。隨著學長畢業當兵,也結束了這段戀情。

後來我碰見Zin,一個狂狷瀟灑,充滿藝術氣息的學弟。整個暑假我們畫畫、寫詩、游泳、旅行、聽搖滾樂、趕場看藝術電影,彷彿要將我最後一個大學暑假給揮霍殆盡。我們激烈地做愛,激烈地爭吵,最後決裂地分手,然後永不見面。比起學長規矩的學期戀情,學弟倒像是開學前的狂歡和放縱。


我以為我是愛學長的,所以和學弟分了手也不會痛。然而我忽略了狂喜和狂悲都會烙下深刻的印記。學弟走後的半年,我竟然懷念起那樣瘋狂不羈的揮霍。我很慶幸我經歷了截然不同的極端戀情,隨著大學畢業,那樣的純情和烈愛不會再來。而我的感情也付不出一丁點剩餘的熱情或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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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