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跟同是文字創作者的朋友聊起,她說:「妳的案子好像很多耶。」
我說:「怎麼會呢?」
她說:「妳這麼多試用機會、又常出國、常出書、演講,不是嗎?」
「妳誤會啦!」我算給她聽:
我很多試用是自己去爭取的,
試用申請 http://www.wretch.cc/blog/fay88/11928292
今年出國5次,只有兩次是出國工作,回來還要寫採訪稿。一次出國5天回來編寫了2個月;另一次出國是28小時快閃工作,穿高跟鞋拍照腳狂發抖。
我每個月固定5篇專欄,2010年後一年出一本而已,很常出書是錯覺啦!演講有過一年百場是真的。
朋友要我澄清一下工作量沒有大家想的多,免得大家有案子不敢找我寫。下半年的挑戰,來吧!(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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