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有其守望、告知、傳承文化和娛樂功能,素有「第四權」之稱,

可以幫政府傳播政令也可以代替人民監督政府。

但記者權限過度擴張、監控,反而讓政府和人民的隱私和人權受損。

曾有政商弊案由記者契而不捨的追蹤而水落石出,

也有不少社會邊緣的黑暗因報導而受到關注,

這些都是傳播正向的價值。

但對於藝人的隱私侵犯,則是為人詬病許久的。

除了必要的戲劇和唱片宣傳,俗稱「狗仔隊」的記者跟蹤明星,

就為了拍攝畫面「看圖說故事」,有時一些雞毛蒜皮的畫面(蹓狗、洗車)都入鏡。

藝人私生活若不檢點,確實會對社會有不良示範,

但若連平時正常作息都得對大眾交代,未免太辛苦了吧?

狗仔隊無時無刻的跟蹤,拍攝藝人的隱私,

不但讓藝人隨時都得保持「明星」的光環,失去喘息的空間,

也容易讓藝人形象喪失神秘感,使大眾感到厭煩。


王祖賢被拍攝到爆肥畫面,讓她在影迷心目中的玉女形象幻滅。

原本就已經息影狀態的王祖賢為何還得受到狗仔隊的跟蹤騷擾?

說穿了,演藝圈是條不歸路,一旦踏入等於加入秘密組織,

必須拋棄原有的身分、姓名,將自己攤在陽光下供人觀賞,

而且越走紅越沒有自己的隱私。

藝人既然退出演藝圈,就不應該再受到不當的隱私剝削,

請還給息影的藝人一個可以喘息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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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