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名牌商品的持有率超過一定比率時,就會面臨淪為國民品牌的危機。
七零年代,GUCCI、Chanel、Versace被大量仿冒,夜市觸目可及其經典logo。
當時國小的我以為這些logo就如地攤紙板上標示的「199起」,
一直到上大學才知道原來這些飄洋過海的品牌價格,是紙板上的好幾百倍。
這樣的認知落差,著實讓我無法調適一陣子。
近來由於媒體炒作BURBERRY、LV,幾乎成為年輕人的「基本配備」。
奇怪的是,這群年輕人多半是經濟未穩定的社會新鮮人或學生,
每個月月薪不超過三萬,卻還能穿戴全身超過上萬元的名牌?
有人不以為然的說:「靠援交賺的。」
有人則冒著信用破產的危險申請現金卡、信用卡。
真正沒辦法,就買仿冒品。
這些名牌凌駕於理性之上的年輕族群,簡直本末倒置!
名牌的價值在於其設計、品質、和歷史性,而非它昂貴的價格。
盲從地將名牌穿在身上,想要突顯消費能力,只會顯得自己的膚淺。
炫耀性的消費使名牌惹來「虛榮」、「奢侈品」的負面評語。
那些驕傲提著名牌包包走在街上的人們,
不知道他人注視的目光除了他所想像的「羨慕」外,還有那麼一絲「蔑視」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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