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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怕撞衫,因為害怕不獨特﹔

女人也怕撞衫,撞了衫的衣裳便注定打落冷宮的命運。

然而,怕撞衫的藝人每季還是如侯鳥般飛往時尚服裝發表會,買下舞台上模特兒身上的新裝﹔

怕撞衫的女人也總指著當季雜誌追問心儀的衣飾品牌台、價格為何?

害怕撞衫的人們卻總是穿上舞台上、鏡頭下的服飾,

這不是很矛盾嗎?

流行,不過是多數人歡迎的「校外制服」。

當民俗風、mini風大量複製後,時尚街道便成了主題妝扮大遊行,千篇一律的打扮令人生厭。

流行是一種精神,無論是極簡或混搭,只要掌握精神,都可以穿出獨特的搭配。

害怕撞衫的人們該動腦筋在如何巧手打扮使自己與眾不同,

而非遵從時尚所下的諭令,複製著所謂的流行符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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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