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以軍…一個小說家的腦子加稿子變銀子

2007/09/05
【聯合晚報╱記者曾桂香/台北報導】



文學創作當飯吃,經濟來源是一大問題,

現年40歲的作家駱以軍說,純文學專職作家在台灣,

生活辛苦的程度,只比流浪漢好一點。

流浪漢有每年街友慈善活動救濟,小說創作者如果沒能另尋餬口的兼職工作,

或者取得相關文藝基金、文學獎項的資金援助,可能連自己都養不活,

更不必提結婚、生子、養小孩這些實際的經濟問題。



→還好拿到官方創作補助

1967年出生,今年41歲的駱以軍,是同輩作家中的佼佼者,

即使如此,他的小說,一樣賣不到幾千本,

所幸老婆在文化大學教書,分攤兩個小孩教養費用、以及在北市泰順街租屋等基本生活開銷。

台北居,大不易,他還是得向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申請兩年50萬元的創作補助。

駱以軍去年年底以長篇小說「西夏旅館」的書寫計畫,也獲得官方獎助。

駱以軍的創作路程及事業歷程,可供後進的文學創作者參考。

他從學生時期參加聯合報的小說新人獎開始,

創作者找錢,參加競賽拿獎金是個方法,

如果一次能有數萬到十數萬元,至少可維持一段時間的生活。

駱以軍說,他和其他創作同儕私下計算過,

如果一個作家未婚,一個月二萬元應該可以過活。

但如果只靠出版純文學書,是吃不飽的,

他認為台灣的環境,對純文學很不利,台灣有95%的小說著作,是外來的翻譯書,

哈利波特、達文西密碼大賣,對本土小說作家是很大的諷刺。

台灣本地的小說家,一本純文學創作小說,能賣掉2000、3000本,

就算「暢銷」,花掉作家多年心血的一本著作,

頂多也只能跟出版社拿到6萬元到9萬元的版稅、稿費。



→專欄寫作開拓錢途

如果創作者年紀漸長,到了30歲左右,

就得因為經濟壓力,被迫做出是否繼續創作的抉擇;

很多創作者進入報社、出版社、雜誌社做編輯,

但文化出版事業日常工作煩重,耗損很多創作者的精力,

還有人去接「零工」,例如寫電影劇本,或者寫專欄。

寫專欄是創作者謀生的重要固定收入來源,

如果沒有這些「外快」,進入學院教學也是一途。

雖然教職更能讓創作者找到安定的經濟來源,

但在學院內做了研究文學的工作後,寫作文學評論,一定多過小說創作,

暨南大學教書、同時又念博士班的黃錦樹,就是一例。

黃錦樹是馬來西亞僑生,和駱以軍同年,而且一樣都拿過中國時報、聯合報小說獎。



→名流之路離純文學越來越遠

也有創作者走「名流」路線,在出版數本膾炙人口的小說、散文,打開知名度,

有人選擇進入立體媒體謀生,廣播、電視的高曝光,

提升身價,主持、上電視做名嘴,出席固定的談話性節目,

這種路徑,是文學創作者另一種選擇,雖然可以名利雙收,

每年收入可能超出100萬元,更可能接拍廣告,成為搶錢一族,

年收入甚至可挑戰數百萬元到千萬元,但缺點是,離純文學創作之路可能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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