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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剛在一起的那個月,奇蹟似的,

每個星期五早上,在仰德大道都可以看到彩虹。

像是你佈置的一樣,就掛在對面的山巒間,完整而美麗的彩虹。

第三次看到彩虹的那天,下了課到社團,看見有人留言:

「傳說,彩虹的腳下埋有寶藏。所以我拼命的跑,拼命的跑,

好不容易跑到彩虹的眼前,才發覺……彩∼虹∼沒∼有∼腳」

是我們社上的活寶寫的。我在他的留言下面寫上:

「我也看到彩虹了,而且還是連續好幾天看到喔!

我沒打算找寶藏,因為我是跟喜歡的人一起看到,幸福的哩!」

於是社上有了這麼一說:「霏霏有個彩虹男友。」

我記得,那一整個冬天,我過的比彩虹還炫麗。

後來的夏天,我第一次聽見「彩虹」這首歌。

那是在五月天的168場演唱會上,也是我們第一次去看演唱會。

現場觀眾因為久候主角登場而有些躁動,

女歌手的歌聲斷斷續續地唱著。

那時你握著我的手,我感到夏日晚風暖暖潮潮地襲來,

令人昏沉卻又飄飄然,以至於忘了仔細去聽歌詞內容。

一直到你離去的某天,我一個人逛著曾經去過的商店,才又聽到這首歌。

不過,是五月天版本的。

那年夏天的氣味,和你之間的回憶忽湧而至,

我突然不能自制地蹲下,哭了起來。

然而歌聲還是殘酷地唱著:

「你的愛就像彩虹雨後的天空絢爛卻教人迷惑藍綠黃紅

你的愛就像彩虹我張開了手卻只能抱住風……」

我忘了你離去的理由,

卻清楚地憶起車子騎過仰德大道上的風聲、彩虹的色澤﹔

以及那年夏天你掌心的溫度、幸福的甜度。

後來才知道,你就是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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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