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iddens (九 把 刀) 看板: SD_Giddens
標題: 針對作品被抄襲事件的後續反省與說明
時間: Fri Oct 20 09:21:58 2006
一大早了,我也醒了,很久沒戰了所以格外有動力。
這次作品被抄襲我所採取的反擊動作由於姿勢很大,所以引起了大家的討論,
正所謂「有錯要承認,被打要站好。」所以我先來示範被打站好。
我想我不應該鼓吹廣大網友幫我到處轉寄此抄襲事件,
這動作太激烈,很可議,
對很多人來說這變成「九把刀訴諸無理性網友以達到其個人目的」的民粹,
我反省過了,這樣做的確不好,而且,笨。
很多人轉寄可以使這件抄襲事件在一天之內收到我想要的懲罰效果,
但其實我只要安安靜靜地貼出來,
放在bbs上跟blog上,不須大家幫忙轉,十天以後也會有同樣效果。
我示範了一個糟糕的做法,讓很多人覺得「被我利用了」,
在此鄭重道歉,並收回此做法。
此外讓我覺得這個做法並不好的另一個關鍵,除了大家的提醒,
我還驚覺面對一個抄襲者,我還得避免在報紙上看到她的自殺新聞,
如果用網友狂轉載抄襲事件的方式,讓抄襲者採取自殺逃避壓力,
我會很錯愕跟內疚------然後覺得被擺了一道。
面對這個有很多不重視自身生命跟常常以自殺逃避問題的年輕族群的社會,
我想我應該在合理的範圍內,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
而要求網友幫轉載,就是我想不合理的行為,
重申一次,我收回此做法,在此也跟各位道歉。
(對了,如果你今天很小咖,作品卻被抄襲,
歡迎你到人很多的G板來靠邀,但請詳細舉證。)
好了,道歉結束,
我來回覆部份有爭議的地方。
1.
我認為我把一個已經將個人資料公佈在得獎者自介裡的資訊給公開,
並沒有任何不妥之處。
如果今天抄襲者是用筆名或id寫作,我將對方的身家資料挖出來鞭,
不必勞煩各位動手,我直接跪在螢幕前懺悔。
但今天抄襲者將她的學籍與個人姓名大大方方放在道南文學刊物上,
資料原本就公開,我大大方方引述,不知有何不可?
有人說應該由校方公佈,輪不到我,
怪了,在校方公佈之前,這資料就已經公佈,
難道苦主我竟然要幫忙遮遮掩掩?
在一點,我只能說我們彼此看法不同。
2.
有人說,被抄襲是小事,我小題大做。
我說放屁。
我對我的小說被非商業性使用,一向很大方,被無償轉載也沒拒絕過,
(請去看殺手二的實體書後面,那份CC授權說明,看完了就差不多)
每天我的信箱都會回覆這樣的信件至少三封,
所以我並不在意作品被合理使用。
但面對小偷似的抄襲,不好意思,我沒在跟你客氣的。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無法感同身受所以才有辦法一直跟我說風涼話,
所以我也沒興趣請你站在我的位置幻想一下你被抄襲的感覺。
老實說,要不是由於被抄襲的人是我,所以我所採取的動作會很有效果,
你也不會覺得我將抄襲者的犯行公佈,有任何可議之處吧?
扣掉要求大家幫忙這一點,我所作的都合乎常理不是?
3.
有人說,我應該去學校舉發她,讓她被懲處。
這點也是我們價值觀的不同,沒有誰對誰錯,
我不想讓她被學校記過蒙上正式記錄上的污點,
又不能不讓她痛苦,所以我有自己的做法。
如果今天學校打電話問我該怎麼處理我才會高興,
我一定說不必了,我已經做了。
你覺得凡事按部就班來作最好,是,這種話誰不會講,
我照做有很困難嗎?
好吧,對我來說是很麻煩,也的確是不合適我的做法。
4.
有人乾脆建議我去告她。
同上,這種犯罪的正式記錄蠻可怕的吧?我盡量不去想就是了。
我將此事公佈已經很嚴厲,她知趣的話我也沒興趣將箭頭往下。
5.
有人說,我應該私下去連絡該學生,讓她知錯,反省並悔改。
靠,這個人以後會不會反省關我什麼事?我可不想教化她。
我說得很清楚,我的反制做成這樣,我可不指望她跟我道歉。
每件事都有他的代價,別想這麼樣從容脫身。
就如同我因為不當的舉動,也被各位指正與撻伐一樣。
6.
還有別的嗎?提醒我,我今天上午很閒。
對了,被抄襲這種事跟你覺不覺得我的作品是否有被抄的價值無關,
如果你覺得我的作品沒有被抄的價值,就請你看以下的舉例吧。
某甲的破車被幹了,某甲的賭爛顯得很可笑嗎?
說這種話的,我想我們之間並無任何交集。
我說過,在創作人之間多的是文人相輕,彼此互罵,放炮毀謗之事,
但即使是我最討厭的作家,在他的作品被抄襲的時候,我依然會挺身而出。
這是我認為的,創作人之間唯一的共同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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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貓胎人,最新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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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59-114-130-236.dynamic.hinet.net海
Giddens:終於寫完。 10/20 09:22
Giddens:所以接下來我來改寫昨天的那顆炸彈 10/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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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liu1017:看了好長的討論串,G大的身段算柔軟的了,跟年齡不搭! 10/2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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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s:這才是G大 10/20 09:31
vicliu1017:尤其是在自己最強勢的個人板上,還能有這樣的氣度! 10/2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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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s:我總算又看到當年熟悉的G大了,真感動>w chihjin:推薦這篇文章 10/20 09:34
vicliu1017:情感上認同G大的做法! 處置上還是認為sakuya說的方式10/20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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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C:推這一句..創作人之間唯一的共同仁義 10/20 11:15
SMC:不過..叫學校給她給點處置是會比較好的 10/20 11:15
SMC:至少學校的處置不像法院的判決 10/20 11:16
SMC:因為這樣她才會想起她曾經作過什麼事情 10/20 11:16
SMC:而學校紀錄通常在出社會後不見得會留下 10/2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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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guy53:我覺得那位抄襲的阿...害刀老大的進度落後了= =,所 10/20 12:18
coolguy53:以該打 10/20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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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vanta:嗯,我的詩也被抄過,結果沒下文。 10/20 16:20
- Oct 20 Fri 200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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