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大的夢想就是與他成為戀人。

然而他是眾星拱月的大明星,她只是他的小小歌迷,

雖然這輩子最接近他的距離,不過是簽唱會時那握手的五秒鐘。

第一次握到他的手的那天,她回家後在日記寫下:

「他是第一個握我手的愛人。他是第一個,也會是最後一個。」

那天之後,她越來越積極。

積極地參加他的所有活動,也開始注重保養和打扮,親友都看得出來她的改變。

有人問她,「整天心情這麼好,又越來越漂亮,戀愛了嗎?」她含羞點點頭。

有人問她的男友是誰?只見她神秘地說,「他是名人,我不能說。」

她整天跟著他東奔西跑。

她跟著他上電視、上電台,跟著他進餐廳、喝咖啡、看電影,還跟著他出國下鄉宣傳。

最後,她索性搬到他住的社區,只為了和他多些時間相處。




不久之後,全世界都發現他們的關係。


「踢爆 大明星未婚同居 宣傳期間女友愛相隨」



週日報紙演藝版的頭條,斗大的標題配合著一張張狗仔偷拍的照片。

照片裡,她靜靜跟在他身後,一起走進餐廳、走進電影院、走進他所住的社區,

照片旁加註著一句句動人話語:

「為了保護女友,兩人一前一後進入餐廳、電影院約會」、

「女友不辭辛勞,宣傳期陪愛人各地走透透」

除了照片,還有她親筆寫的,見證他們愛情的日記……

媒體聳動地宣告他們的「關係」,她在報紙那頭,幸福滿溢。


她最大的夢想就是與他成為戀人,
她做到了。

















感謝狗仔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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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