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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很頑皮,經常把異物塞進身體或身體塞進異物作實驗。

曾經以為鼻道是倒U型,便把BB彈塞進鼻孔,也強迫坐我旁邊那個喜歡我的男生這麼做。

因為太喜歡我,以致他表情雖然痛苦卻不敢抱怨。我們打算從另一個鼻孔把BB彈噴出來,
越塞越深卻沒有動靜。

後來就午睡了,也沒在意到底有沒有取出來。

放學前他將BB彈咳出來,我視他為英雄!特許他可以越過課桌上的「國界」一個星期。

而我現在常鼻塞,不知跟那時有沒有關係?

也曾經將手指插進插座、削筆器、地上的螞蟻窩,所幸都沒有受到太大傷害,
頂多是現在比較會放電、擁有十隻纖纖玉指、嘴巴講話甜死人罷了。

還曾經把自己塞進電鍋紙箱練軟骨功,因為太舒服狂睡時多小時被家人以為失蹤報警,
找到後被痛打一頓。

縱使如此,我和我身體一起進行的「活體實驗」冒險,仍會樂此不疲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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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同時刊載在:2005/03/17【聯合報繽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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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夏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